河南省首届青年历史学者研讨会研究综述(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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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摘要】高远《赵翼反对援引野史补校正史辨议》通过《廿二史劄记·小引》中一段引起歧义的文字入手,论述了野史援引与校补正史的关系,野史援引及其史料价
高远《赵翼反对援引野史补校正史辨议》通过《廿二史劄记·小引》中一段引起歧义的文字入手,论述了野史援引与校补正史的关系,野史援引及其史料价值两方面内容,指出赵翼对正史与野史关系的辩证认识,是有感于当时的不良治史风气而发,他并不反对援引野史补校正史。
李竞强《浅析中原文明的历史演进》和吴涛《略论中原文化的传播路径》分别从两个不同的角度论述了中原文明的形成传播过程。李竞强在文中论述了中原文明不但是中华文明的摇篮,同时是人类多元文明中心之一,中原文明的传承与创新寓于文明交往的自觉性中。而吴涛则从中原文化向四周的传播途径入手,指出由移民而带来的迁移扩散,通过人员往来为载体的文化传播与扩散,出身中原的官员在各地的文化推广,中央政府的文化推广等因素均促进了中原文化向四周的扩散和传播,对中华文明的多元化发展也起到了重大的促进作用。
4.民族关系研究。刘运动对西汉初期与匈奴的和亲政策作了新的解读。他在《对西汉初期与匈奴和亲政策的再探讨》一文中认为西汉初期,汉匈之间的和亲并不是建立在汉弱匈强基础之上的,西汉王朝无论是在经济、文化方面还是在军事方面都优越于匈奴,西汉初期对匈奴采取的和亲政策,其性质也并不完全是一种屈辱的、妥协的政策,而是西汉王朝有意对匈奴展开主动进攻的一种策略。其目的是对匈奴进行经济文化渗透,达到降服匈奴之目的。
闫兴潘《金元之际女真、汉人族际通婚研究》认为金元之际,特别是入元之后,随着女真人的政治特权逐渐消失,随着女真人受汉文化的影响逐渐加深,女真和汉族之间的通婚日益增多。同时,汉人和女真人的民族矛盾日益缓和,汉人对于与女真人通婚也持更为开放的态度。此时汉人家族与女真人之间的通婚是比较广泛的。汉人家族在与女真人通婚时,更为看重的是对方家庭的社会和政治地位,至于民族身份,则不是汉人所特别关注的,这说明汉人已经普遍接受并认可了与女真人的通婚。
5.律令制度研究。曹建墩《上博竹书<三德>中有关刑罚的古礼考论》通过对上博竹书《三德》简文“若欲杀人,不饮不食”、“至刑以哀”等简文的阐释,论述了古代治民者在行刑时应存仁爱之心,哀戚之心,也应反省自己道德教化之缺失。更深层次上体现出儒家的仁政爱民以及先教后刑的政治思想。
宋洁《<晋书·刑法志>所载汉律结构之理解》一文对《晋书》中所载汉律进行了剖析,认为“集类为篇,结事为章”应该可理解为“一章之中包含若干事项,若干事项组成一章,这是‘结事为章’;一章可视为一事类,故若干章(事类)组成一篇,这是‘集类为篇’”。
武波《蒙汉杂糅:论元代立法实践中的冲突与调和》系统论述了有元一代立法活动,指出“蒙汉杂糅”是元代政治制度的最显著的特征,在法律面前也有突出的表现,其一,元代立法活动中从始至终存在着保留蒙古法和推行汉法的矛盾;其二,面对持续不断的蒙汉冲突,在法律编纂的体例与形式方面,蒙元朝廷上下不断努力尝试进行调和;第三,元代特殊的法律体例,正是这种矛盾冲突与调和的反映,是“蒙汉杂糅”的结果。
6.专题考证研究。张卉《<史记·殷本纪> “伊尹报”新解》通过对《史记·殷本纪》的重新解读,认为“伊尹报”是指商汤灭夏之后,想变更夏社,由于后土功绩盖世,无人能及,故没有成功,继续以后土为社神,并命史官伊尹报祭社神,一方面答谢社神福佑灭夏战争的胜利,另一方面宣告新政权商王朝的成立。
王志轩《关于伊尹有莘氏的地理考证》对伊尹有莘氏的位置进行了考证,认为其在今天山东鲁西南聊城莘县、菏泽曹县等地。
张志鹏《吴国称王时间考》考证了春秋时期吴国称王时间,认为吴国称王最晚也在西周晚期,而非学界目前认定的春秋中晚期之交的寿梦时代。
杨颉慧《“五祀”祀“行”、祀“井”考》通过对古代“五祀”中祀“行”还是祀“井”的争论进行考辨,认为汉代井神代替行神列入“五祀”,是腊、蜡这两种祭祀在秦汉时期逐渐混同的结果,同时对两者混淆的原因进行了分析,指出五行思想、社会环境变化、“井”、“行”音近可通几方面因素导致了两者混淆。
李银良《传递机构——“驿”出现时间考辨》通过运用传世史料和出土简牍相结合的方法,考证中国最早的驿是出现在西汉中期或者更早,而非史学界现在认为的东汉时期或者两汉之交。
文章来源:《安阳师范学院学报》 网址: http://www.aysfxyxb.cn/qikandaodu/2021/0610/564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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